山东本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属于有机化学原料制造业、锅炉,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包括:废催化剂、废瓷球(HW49 900-041-49)、废机油桶、废机油(HW08 900-249-08)、废油漆桶(HW12 900-0252-12)、化验室废物(HW49 900-047-49),公司属于《清洁生产审核办法》(2016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令第38号)中规定的“第三类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同时生产过程中有废水产生,主要污染物是废水中的COD、氨氮、石油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清洁生产审核办法》(2016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令第38号)的相关要求,根据《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3年度山东省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鲁环字〔2023〕36 号)公司需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9月要求本公司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公司聘请山东沃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为咨询单位,自2022年9月开始了本轮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2024年1月完成了本轮审核工作。截止目前,公司完成了全部可行方案,并投入运行。现向公众公示我公司审核工作取得的成果和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进行监督。
一、审核成果
本次审核共提出并实施完成清洁生产方案12个,其中无、低费方案10个,中、高费方案2个,方案总投资160.8万元,获得经济效益498万元,获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综合效益。其中:节约电35454kwh/h;节约蒸汽80吨/年;节约用水2200t/a;减少氮氧化物排放3.2t/a;减少废水排放1200m3/a。节约了资源和能源同时减少了污染物的产排。企业清洁生产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根据提供的监测报告,企业实现了污染物达标排放。通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提升了企业清洁生产水平。
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审核企业:山东本固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琳 联系电话:188 6668 8775
三、公示时间:
2024年1月20日至2024年2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