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验收项目概况
山东威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海洋开发专用碳纤维复合新材料研发生产项目,位于山东省东营区西六路北首路西(胜利方兰德石油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院内),为新建项目,海洋开发专用碳纤维复合新材料研发生产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项目占地20000平方米,租赁使用现有生产车间及配套用房,总建筑面积19200平方米。购置GRE-FW-Ⅰ、Ⅱ、Ⅲ计算机控制纤维管道生产线、数控管件试压机、五轴相贯线水刀切割机、数控管道模切机等生产设备,同时建设公用工程配套及服务性设施。本项目建设后,可达到年产海洋专用碳纤维复合新材料管道及管件5000吨的生产规模。
山东威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山东省焱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03月编制了《山东威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海洋开发专用碳纤维复合新材料研发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东营市生态环境局东营区分局于2021年3月30日以东环东分建审[2021]17号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进行了批复。本项目于2021年4月1日开工建设,2021年5月20日建成。本项目于2021年8月10日取得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专家意见。并在验收报告公示期满20个工作日后,于2021年8月11日在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填报建设项目基本信息、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情况等完成验收。东营市生态环境局于2023年6月25日对本项目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处罚原因:“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你单位该项目属于名录第67项玻璃纤维和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行业,因你单位是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进行生产的,属于排污许可证简化管理单位,但你单位自行确定为排污登记管理单位并于2021年2月19日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提交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登记表中明确写明燃料为天然气,使用量70万立方米/年,该信息于2023年3月7日进行注销。你单位项目建成投产至取得排污许可证期间,一直存在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的违法行为。”故按要求进行整改:停产整治,本项目自2023年3月7日注销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并于2023年4月24日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重新组织验收。
本项目于2023年4月24日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为91370500MA3RA9Q1X6001Z,有效期限为2023年4月24日至2028年4月23日。山东威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海洋开发专用碳纤维复合新材料研发生产项目的第二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本项目于2023年4月25日在东营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官网(http://www.dyepi.org/index.php?a=show&catid=14&id=819)公示了竣工调试日期。调试日期为2023年4月25日至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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