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湖滨路以东、河庆路以北住宅用地工程地块位于东营市河口区湖滨路以东、河庆路以北、河祥路以南,地块总面积85976.5平方米。该地块自2018年由河口区征收后一直未进行建设。该地块原为农用地、未利用地,现规划用作城镇用地。根据2019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规定,为明确地块土壤环境风险,满足地块后续开发要求,山东旭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接受东营市自然资源局河口分局委托,对湖滨路以东、河庆路以北住宅用地工程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严格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等国家相关技术导则开展调查工作。
我单位接受东营市自然资源局河口分局的委托后,立刻成立项目工作组开展调查工作,根据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得出结论:湖滨路以东、河庆路以北住宅用地工程地块原为农用地、未利用地,自2018年由东营市河口区征收后一直未进行建设,本项目地块未曾进行过工业生产活动,地块周围均为居民住宅区、学校、公共设施,无潜在污染源头。通过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本项目地块满足当地住宅建设用地的规划用地需求,无需进入后续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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