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北部污水处理厂5万m3/d扩建项目工程地块位于东营市河口区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内,根据康达(东营)环保水务有限公司(北部污水处理厂)所提供的资料,地块总面积为79800.0平方米,约120亩,其中包含康达(东营)环保水务有限公司厂区内500平方米以及厂区外东侧79300平方米的未利用地,该地块一直为未利用地,本项目地块由康达(东营)环保水务有限公司拟扩建原有污水处理厂。
根据2019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规定,为明确本项目地块土壤环境风险,是否满足地块后续开发要求,我公司山东旭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受康达(东营)环保水务有限公司委托,承担本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本次调查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在地块内共布设土壤采样点位10个,地块外布设对照点1个,共采集土壤样品29件(不含平行样),检测项目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基本项目45项及石油烃;根据调查和实验室结果分析,样品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本次调查设置地下水采样点位3个(含对照点1个),采集地下水样品3件(不含平行样)。检测项目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常规项39项及石油类。
地块地下水监测结果中,总硬度超标个数为3个,超标率100%,最大超标倍数7.87;溶解性总固体超标个数为3个,超标率100%,最大超标倍数16.40;硫酸盐超标个数3个,超标率100%,最大超标倍数6.64,氯化物超标个数为3个,超标率100%,最大超标倍数35.08;钠超标个数为3个,超标率100%,最大超标倍数7.30;其余检出指标无超标现象。
综上,本地块满足规划用地标准,无需开展后续的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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