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污染源普查是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等组织实施的。为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我市成立了东营市第二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
普查对象为我市行政区域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具体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相比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范围、普查对象来讲,这次新增加了工业园区、市政入河(湖、海)排污口、非道路移动源等内容。
普查时间是2017 年至2019 年,时效性很强。普查工作分为3 个阶段,2017 年是普查前期准备阶段;2018 年是全面普查阶段,年底完成普查建库与数据的分析汇总;2019 年是普查总结验收阶段。
污染源普查是着眼于长远的重大决策,只有全面掌握环境污染源数,才能进一步实现精准治污、制定更加有针对性的长效污染防治措施。建立完善全国统一的污染源数据信息管理系统,有利于正确判断环境形势,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政策、规划提供依据,有利于提高环境监管和执法水平,为推动环境管理转型,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升级、新旧动能转换提供重要支撑。这次污染源普查对东营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有针对性的制定改善环境质量措施、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东营市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