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年产10000吨二元醇系列产品技改项目;
(2)项目性质:技术改造;
(3)建设单位:东营胜利中亚化工有限公司
(4)建设地点: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史口镇东营市东营区化工产业园,东营胜利中亚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内,厂址中心坐标:118°20′38.77″E,37°24′51.61″N。
(5)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与审批情况:2019年11月,东营胜利中亚化工有限公司委托东营天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东营胜利中亚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二元醇系列产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东营市生态环境局于2020年4月29日以东环审[2020]9号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进行了批复。
(6)验收内容与范围:本次验收项目为“年产10000吨二元醇系列产品技改项目”,本项目总投资4654万元,环保投资4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
项目在原10000t/a顺酐法1,4-丁二醇生产装置的基础上,新增单酯反应釜和相应物料输送泵以及自动控制系统,同时进行装置改线,循环水和污水处理等设备进行维修。由原来年产10000吨1,4-丁二醇技改为年产10000吨二元醇系列产品,包括1,4-丁二醇、1,5-戊二醇和1,6-己二醇,根据市场需要进行调配。
(7)项目开工、竣工、调试时间:2021年9月12日项目开工建设,2024年4月17日主体装置及配套环保设施全部建成。调试日期为2024年4月18日至2024年12月17日。
(8)申领排污许可证情况:东营胜利中亚化工有限公司于2019年05月01日首次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37050075352268XR001P,在本项目调试前再次重新申请并已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不变,有效期自2024年03月11日至2029年03月10日。由于厂区新增储运项目,故于2024年07月03日进行了重新申请,经查证本项目已被涵盖在内,有效期自2024年07月03日至2029年07月02日。
(9)项目验收过程:
受东营胜利中亚化工有限公司委托,东营国华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承担年产10000吨二元醇系列产品技改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本次验收内容为东营胜利中亚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二元醇系列产品技改项目主体工程及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储运工程。验收监测对象为厂界噪声、废水、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验收调查对象为生产规模、环保管理制度、环保设施核查、固体废物处置和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配置等。
东营国华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进行了现场踏勘及资料收集工作,2024年6月24日编制了验收监测方案,山东新航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18日至19日进行了验收监测,在此基础上编制了本验收监测报告。
本次竣工日期为2024年4月17日,竣工之日起于东营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进行竣工公示,具体网址为:http://www.dyepi.org/index.php?a=show&catid=14&id=939。验收调试日期为2024年4月18日至2024年12月17日,并于2024年4月18日于东营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进行公开,具体网址:http://www.dyepi.org/index.php?a=show&catid=14&id=925。
(10)项目变更情况:
现场踏勘时,与原环评及环评批复相比,本项目厂区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措施发生变化,由原先的“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变为“碱洗+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的处理方式;无组织废气控制措施发生变化,其中储罐区、装卸区废气由无组织变为有组织,经“高级氧化+碱喷淋+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厂区内废水处理措施不变,处理后排放去向发生变化;由排至中国石化股份胜利油田分公司石油化工总厂污水处理厂变为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出水标准发生变化,由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要求及双方协议标准变为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及园区处理厂协议标准;固体废物中废包装袋沾染的物料己二酸不属于危险化学品,故该废包装袋由环评中危险废物重新识别为一般固体废物,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依法合规处置(由厂家回收利用或自行处置);新识别废油漆桶及包装物、废机油桶、废活性炭均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003危险废物暂存间,新识别废催化剂暂存于002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脱重塔冷凝回流轻组分及脱重塔塔底釜残在生产1,4丁二醇产品的情况下作为四氢呋喃的原料,不按危险废物管理。该生产状况下会产生蒸馏残渣,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004危险废物暂存间,其余情况下作为危险废物暂存于G204高沸物储罐;戊二醇塔顶轻组分、戊二醇提纯塔塔底釜残的暂存位置发生变化,由暂存于001危险废物暂存间变为暂存于G204高沸物储罐;增加的004危险废物暂存间在15000吨/年四氢呋喃改扩建项目中已验收。本项目具体变更情况详见表3.5-2。
本项目在实际建设中与环评相比发生了变动,根据《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以下简称“重大变动清单”),项目变动情况均不构成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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