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华亚国联航空燃料有限公司属于C2511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公司属于《清洁生产审核办法》(2016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令第38号)中规定的“第三类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公司生产过程中有废水产生,主要污染物是废水中的COD、氨氮、石油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清洁生产审核办法》(2016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令第38号)的相关要求,根据2023年3月28日下发的《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3年度山东省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鲁环字〔2023〕36 号),公司需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公司对清洁生产审核工作非常重视,聘请山东沃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为咨询单位,自2023年4月开始了本轮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2024年1月完成了本轮审核工作。截止目前,公司完成了全部可行方案,并投入运行。现向公众公示我公司审核工作取得的成果和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进行监督。
一、审核成果
本次审核共提出并实施完成清洁生产方案6个,其中无、低费方案4个,中、高费方案2个,方案总投资20.6687万元,每年获得经济效益8.74万元,获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综合效益。其中::增加超级油产量27.2t/年,节约电4000kwh/h;节约蒸汽80吨/年;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0.68t/a。节约了资源和能源同时减少了污染物的产排。节约了资源和能源同时减少了污染物的产排。企业清洁生产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根据提供的监测报告,企业实现了污染物达标排放。通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提升了企业清洁生产水平。
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审核企业:东营华亚国联航空燃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于岭秋 联系电话:159 6545 5345
三、公示时间:
2024年1月20日至2024年2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