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仙河镇人民政府仙河镇海星水库生态保护提升工程位于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仙河镇海星村东1270米。运营后水库主要用于农田灌溉及生态补水。项目总投资3872.1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15.50%。
2、产业政策、土地利用及选址合理性分析结论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拟建项目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及其国家标准第一号修改单中的“水源及供水设施工程建筑(E4821)”,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拟建项目属于鼓励类中“二、水利、7、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工程”,符合国家当前产业政策。
2)土地利用符合性分析
拟建项目位于仙河镇境内,海星村东,西至孤东分干渠,北邻新卫东河、神仙沟,南邻农田,东至东营仙河澳亚现代牧场有限公司、农田,用地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国土资发[2012]98号)中的禁止、限制用地项目。拟建项目在现有水库场地内进行改造建设,不新增占地。
3)规划选址符合性分析
拟建项目,不在《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发[2016]29号)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及二级保护区范围内,不在自然保护区范围内,周边无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拟建项目在现有场地内进行建设,项目选址合理。
4)拟建项目符合《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 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中“三线一单”的相关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政策。
3、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1)东营市2018年PM2.5、PM10的年均浓度不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年评价不达标,项目所在区域属于不达标区。
2)东营市黄河的利津水文站断面,其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Ⅱ类水质要求。
3)项目所在区域为黄河冲积平原,属黄河携带泥沙沉积填海形成的土地,土壤中含盐较高,造成地下水盐浓度较高,项目区域内地下水水质不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水质标准。
4)区域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
5)项目区域土壤为无酸化或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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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河镇海星水库生态保护提升工程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调查报告表-评审.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