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验收项目概况
中石化新星山东新能源有限公司由中国石化集团新星石油有限责任公司于2015年注册成立。负责东营市区域内地热等新能源项目的开发运营管理,地热能源应用技术研究与推广,工程咨询和技术服务,负责山东区域内供暖业务新能源逐步替代工作,负责城市及周边区域地热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和工业余热、余压、废气等市场及资源开发利用。中石化新星山东新能源有限公司 “河口区中海嘉园小区地热供暖项目”位于东营市河口区渤海路以南、河聚路以北、海宁路东侧(中心坐标:东经118°30′46.8″;北纬37°52′26.4″),项目主要由生产井、地热站、回灌井及管网工程组成。本项目改建原有地热站1 座,建设生产井1 口(1采1灌),铺设PE-RT供暖一级网管线1500m,供暖二级网管线200m,设计总供暖能力4756.00kW,负责河口区中海嘉园小区11.90×104m2的建筑冬季供暖任务。项目采用“板式换热器直供+热泵机组调峰”方式为中海嘉园小区建筑冬季供暖。
中石化新星山东新能源有限公司委托东营天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中石化新星山东新能源有限公司河口区中海嘉园小区地热供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东营市生态环境局河口区分局于2020年08月13日以东环河分建审[2020]73号文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予以批复。本工程于2020年10月开始建设,2021年11月投入运行,调试期为2021年11月11日-2022年02月10日,并于东营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网址:http://www.dyepi.org/index.php?a=show&catid=14&id=700。
受中石化新星山东新能源有限公司委托,东营国华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承担河口区中海嘉园小区地热供暖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 公告2018年 第9号)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生态影响类》(HJ/T 394-2007)有关规定,我公司于2021年11月05日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对项目区域进行了现场勘查和资料收集。 2021年11月10日编制了验收监测方案;山东华之源检测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25日至26日进行了验收监测,在此基础上编制了本验收监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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