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港城热力有限公司位于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海港路以北、东港路以西, 根据东营港2020年强制清洁生产审核清单、《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环办科技〔2018〕5 号,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山东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鲁经信循〔2017〕53 号,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山东省环境保护厅)要求和环境治理相关规定, 需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公司于2020年03月开展了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本次清洁生产审核共实施了9 个清洁生产方案,其中无/低费方案6个,中高费方案3个,共投资28.6万元,年获总经济效益59.82万元/年,节电12264KWh,节水2.07万t/a,可回收热量19644MJ/a,减少二氧化硫排放0.03t/a,烟尘0.02t/a,氮氧化物0.2t/a 。
清洁生产方案的实施, 对厂区产排污管理以及节能降耗具有明显的意义。 方案实施后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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