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发药业有限公司创建于1998年12月,注册资本5100万元人民币,位于山东垦利经济开发区东三路以西,康兴路以南(厂址中心坐标:118°39′29.50″E,37°32′35.32″N),是一家以生产饲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医药原料为主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是全球生产维生素品种最多的企业,主要产品有维生素B1、维生素B2、维生素B5(D-泛酸钙)、维生素B9(叶酸)、泛醇、β-丙氨酸等,产品有60%出口欧美、东南亚、中东等全球70多个国家和地区,并与世界500强美国辉瑞、强生、德国巴斯夫、荷兰帝斯曼、法国安迪苏、日本第一制药等国际知名药企结成战略合作关系。
拟建项目投资5100万元,建设8000t/a废物焚烧装置项目:建设规模为年焚烧处置危险废物8000t/a,处置对象是可燃工业危险废物,服务新发药业有限公司产生危险废物及其他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组成部分包括固废进料系统、废液进料系统、焚烧及助燃系统、余热回收系统、尾气处理系统、自控系统、烟气在线监测系统以及配套的危废暂存仓库等。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概述
(1)废气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为焚烧炉废气,焚烧炉焚烧后产生的烟气经SNCR脱硝+半干急冷吸附+干式吸收系统+袋式除尘器+湿法洗涤除酸+烟气加温系统+二噁英与氮氧化物催化系统的烟气净化处理后由一根40m高排气筒排放,主要污染物有酸性组分(SO2、NOx、HCl、HF、CO)、烟尘、挥发性重金属、二噁英类物质。按照《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营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东政发[2018]13号)要求,排气筒安装SO2、氮氧化物、颗粒物、VOCs及烟气在线检测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本项目焚烧炉焚烧废气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执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要求;HCl、烟气黑度、CO、HF、Hg、Cd、Pb、As+Ni、Cr+Sn+Sb+Cu+Mn和二噁英类,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表3标准限值;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六部分 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2标准。
无组织废气排放主要来自于废液卸车、储存过程产生挥发性有机物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颗粒物、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拟建项目涉及废液量较小,且采用密闭卸车方式,挥发性有机物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颗粒物、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产生量较小。
(2)废水
项目废水包括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化验室排水、初期雨水、锅炉排水、循环冷却排污水、软水制取排污水。产生废水经厂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染物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及东兴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后排至东兴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固体废物
项目固废包括主要包括焚烧炉炉渣和飞灰、回转窑及二燃室更换废耐火材料、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烟气催化系统产生废催化剂、布袋除尘器更换废布袋、机修间产生废机油和生活垃圾。焚烧炉炉渣和飞灰、回转窑及二燃室更换废耐火材料、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烟气催化系统产生废催化剂、布袋除尘器更换废布袋、机修间产生废机油,定期运至焚烧炉焚烧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拉运集中处置。
(4)噪声治理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风机、泵类、压缩机等,其噪声级(单机)一般在75~90dB(A),经过降噪减振措施,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对周边声环境影响不大。
(5)风险分析
本项目的工程分析和生产装置及物料危险因素识别结果表明该项目本项目生产涉及到的有毒有害物质主要为危险废物;同时项目涉及的物料发生火灾事故时会产生次生污染物CO和非甲烷总烃。通过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和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严格执行项目安全评价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拟建项目的环境风险能够达到可接受的水平,但企业仍需要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和强化风险防范措施。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山东垦利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符合《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试行)>的通知》(鲁环函[2012]263号)的有关精神。严格实施污染治理措施后,各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严格执行项目安全评价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并制定有效的预防措施和完善的应急救援预案,拟建项目的环境风险能够达到可接受水平。从环保角度来看,新发药业有限公司8000t/a废物焚烧装置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认为必要时,可以通过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期限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
主要为各环境敏感点居民、项目周围企业员工、政府工作人员等。
(2)主要事项
①您认为该项目是否可能严重影响本地环境质量?
②您认为该项目最主要的环境影响因素是什么?废水、废气、固废、噪声、风险?
③您认为该项目环保措施应该在哪方面进行论证改进?废水、废气、固废、其他?
④总体上,你是否赞成该项目的建设?
⑤在环境保护方面,您对该项目还有什么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意见提出方式
若您对项目有意见和看法,请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电话、电子邮件均可。
建设单位:新发药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周正华
电 话:0546-2977551
环评单位:东营天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金虎
联系电话:18854662018
七、第一次公示公众关注问题和有关意见建议的反馈及解释说明
项目第一次公示期间,未收到民众电话、书面信件或其他任何关于本项目的环境保护方面的反馈意见,表明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普遍持认可态度,对本项目前景看好。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公告发布单位:新发药业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12月20日
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