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验收项目概况
中石化新星山东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星山东公司”)由中国石化集团新星石油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星公司”)于2015年注册成立。负责东营市区域内地热等新能源项目的开发运营管理,地热能源应用技术研究与推广,工程咨询和技术服务,负责山东区域内供暖业务新能源逐步替代工作,负责城市及周边区域地热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和工业余热、余压、废气等市场及资源开发利用。中石化新星山东新能源有限公司 “河口区新户镇地热及燃气供暖项目”位于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新户镇,项目主要由地热站、燃气锅炉组成。
中石化新星山东新能源有限公司委托江苏新清源环保有限公司编制《中石化新星山东新能源有限公司河口区新户镇地热及燃气供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东营市生态环境局河口区分局于2019年01月24日以东环河分建审[2019]3号文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予以批复。本项目于2019年02月开始建设,2019年05月建设完成,调试期为2019年11月11日-2020年02月10日,并于东营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网址:http://www.dyepi.org/index.php?a=show&catid=14&id=440 。
受中石化新星山东新能源有限公司委托,东营天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中石化新星山东新能源有限公司河口区新户镇地热及燃气供暖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 公告2018年 第9号)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生态影响类》(HJ/T 394-2007)有关规定,我公司于2019年11月15日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对项目区域进行了现场勘查和资料收集。
本次验收调查内容为中石化新星山东新能源有限公司河口区新户镇地热及燃气供暖项目:主要包括地热站、地热井、回灌井及其配套管线、燃气锅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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