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建设单位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7个工作日内对本项目相关信息进行首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项目
地理位置: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新户镇南王村北南王猪场场内
建设性质:扩建
在建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1个繁殖场区、1个保育育肥场区、1座沼气发电机房等生产装置场区及密闭堆肥车间、固液分离场、厌氧池和沼液池等环保设施。根据在建项目的环评及其批复等资料,在建工程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
建设内容:在东营正邦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南王繁育育肥场建设项目厌氧池北侧空地内,建设一套5吨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装置和配套设施,建成后全年可处理5000吨病死猪。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东营正邦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春晖 联系电话:18654683869
联系地址:东营市河口区新户镇牟桥村 邮编:257000
邮箱:490720374@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江苏苏辰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请至生态环境部网站自行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将您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上。
网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后,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六、其他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得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公众可以依法另行向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