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验收项目概况
广饶县顺起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5.4万吨氧化钙项目,位于东营市广饶县花官镇河辛路以东、南口村以西800米处路北。项目占地面积6667平方米,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12.5 %。项目建设控制室、办公室及其他配套设施,购置环保型石灰窑及相应除尘设备,生产规模为年产氧化钙5.4万吨。本次验收内容为广饶县顺起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5.4万吨氧化钙项目。
项目于2013年04月开工建设,2014年05月建设完成,并于2014年05月投产使用。本项目为未批先建,环保局已对其作出处罚,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广环听告字[2017] 60号);2016年12月,青岛洁瑞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为其补充编制了《广饶县顺起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5.4万吨氧化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6年12月30日,广饶县环境保护局以(广环建审[2016] 129号)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务院第68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办环评函[2017] 1235号《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7] 1529号《关于公开征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国环规环评[2017] 4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受广饶县顺起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的委托,山东旭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保监测及验收报告编制工作,并于2018年4月到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和资料核查,查看污染物治理及排放、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在此基础上编制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方案。2018年04月17日-04月18日,山东旭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依据验收方案确定的内容进行现场监测和环境管理检查,并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和现场检查情况编制本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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