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验收项目概况
东营市国鑫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原利津县正和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018.2.28由利津县人民法院判决经营权归东营市国鑫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所有)位于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陈庄镇工业园内,总投资8100万元,占地面积19417.8平方米,工程建设内容为4.2万立方米甲醇仓储项目,法定代表人为李圣梅。公司建设内容为4.2万立方米甲醇仓储项目,于2016年12月委托江苏绿源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编制《利津县正和化工有限责任公司4.2万立方米甲醇仓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7年7月20日取得利津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利津县正和化工有限责任公司4.2万立方米甲醇仓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利环审[2017]3号)。本项目于2018年5月2日在东营市环境保护协会官网公示了竣工调试日期。调试日期为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5月1日。
实际建设过程中,原建设单位利津县正和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2月由利津县人民法院判决经营权归东营市国鑫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所有,位于利津县正和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的4.2万立方米甲醇仓储项目全部资产现归东营市国鑫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所有。本项目尾气回收装置排气筒因安全原因无法加高。
本次验收对象为4.2万立方米甲醇仓储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总投资8100万元,环保投资15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4.2万立方米甲醇仓储项目,厂区内建设8个5000m3甲醇储罐,2个1000m3甲醇储罐,装卸车区、装卸泵棚、消防泵房、消防水罐、事故水罐、尾气回收装置、化验室、办公楼等,本项目购置的主要用电设施为装卸车泵(8台),消防水泵(2台)。
本项目于2017年7月开工建设,2017年9月建成投产,属于未批先建项目。东营市国鑫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4.2万立方米甲醇仓储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本次验收内容为东营市国鑫化工有限责任公司4.2万立方米甲醇仓储项目的主体工程及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储运工程。验收监测对象为厂界噪声、废水和无组织废气;验收调查对象为生产规模、环保管理制度、环保设施核查、固体废物处置和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配置等。
东营市国鑫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编制了验收监测方案;山东恒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12日至13日进行了验收监测,在此基础上编制了本验收监测(调查)报告。
点击打开:东营市国鑫化工有限责任公司4.2万立方米甲醇仓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